項目流程管理和項目是相伴而生的,如果說起項目管理的歷史,那可要從遠古時代開始。諸如長城、始皇陵、金字塔之類的重大工程就已經存在了某種形式的項目管理。但是直到1900年代初,項目管理才變得更加正式。1917年Henry Gantt創建項目管理最早的主要工具之一“甘特圖”,從此以后更多用于幫助團隊保持項目正常運行的項目管理方法與輔助工具應用逐漸產生。
作為項目經理,了解項目管理的歷史很重要,這不僅是為了了解發生過什么,更多的是可以了解項目管理的方法是如何產生的,并隨之思考如何將它們應用到你如今的工作之中。項目的管理方法有很多種,今天我們就來談一談“關鍵路徑法”。
關鍵路徑法最早是在1957年由雷明頓-蘭德公司(Remington- Rand)的JE克里(JE Kelly)和杜邦公司的MR沃爾克(MR Walker)提出的,用于對項目日程進行安排,它適用于工作量大且不能延期的項目。
在項目管理中,關鍵路徑法是最基本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概念,而所謂的關鍵路徑則是項目規劃中最長的路線。同時它也決定了項目的總消耗。所以關鍵路徑在整個項目中是至關重要的。
作為一種管理工具,關鍵路徑法的原理很容易理解,也易于操作,因此被廣為流傳。然而,依然有些項目團隊在使用關鍵路徑法實踐項目時,無法按原定計劃進行,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延期,甚至導致項目失敗。
其實,仔細觀察就會發現關鍵路徑法已經滲入到各個領域,其中包括軟件開發,工程項目,甚至產品開發。不過,當使用關鍵路徑法后,雖然明確了每項活動的最早時間和最晚時間,不過也有些弊端,例如對于非關鍵路徑上的、可以推遲啟動的活動,容易造成拖延誤時,或者因了解關鍵路徑上的關鍵活動工期中存在“水分”,明明有機會按時完成的工作反倒延誤了,并最終導致了項目的延期。
本來項目信息缺口越小,對項目的執行越有利,但是使用關鍵路徑法后,隱藏的可以推遲的時間信息給了很多人拖延的理由。這樣看來,導致延期的原因還真的是因為“你知道的太多了!”
其實每個人可能都會犯“拖延”的錯誤,這種“把事情拖延到不能再拖延的時候才去做”的現象,被稱為“帕金森定律”,也稱“大學生定律”(大學生經常不能按時完成作業,也是因為拖延導致的)。雖然這是一個經驗定律,但具有相當普遍性。
關鍵路徑法現在已經慢慢地退出了項目管理的舞臺,但是有個遺留問題值得我們深思,導致項目執行失誤的是到底是管理論?還是人員管理的失誤?
雖說,借鑒前人的各種方法論、或者使用信息化管理軟件給我們的項目工作帶來了便利,但是我們要清楚,它們只是用來輔助我們完成項目的工具,最終的項目成果、能否按時、按質的交付還是要靠我們自身的努力,對于項目的成功與否,不能拿工具來背鍋。